时间在沈伶尧看书写作业的过程中慢慢过去。
假期的第一天没人找他,正好他也乐得清净,空下时间做自己的事情。
沈伶尧无聊的时候喜欢看书,写试卷,甚至还养成了早上爬起来写一张试卷醒醒神的习惯,每天都是如此,雷打不动。
方唯苦听了表情变得有些难以言喻,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不可置信地怪叫起来,谁会大早上写试卷,哦,除了你,然后又感叹道,原来这就是年级第一的日常吗,真变态。
沈伶尧次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从小到大稳坐榜一,这都已经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了。
有人曾跑过来问他成绩这么好的秘诀是什么,他想也不想说多看书,多做题。
听到这话,那个跑来问他问题的人看他的眼神瞬间变了,大概是在想这不是废话吗,然后暗自在心里断定不肯告诉自己是因为沈伶尧藏私,担心自己会超过他。
其实这个想法完全错误,沈伶尧并没有藏私,他就真的只是看看书,做做题,然后就这样非常普通地考到了年级第一。
可以说是天赋,也可以说是努力,毕竟他的爱好着实不多,不爱出门,平常不是睡觉,就是看书做题,当然,偶尔还要费点心思应付家里两个神人。
光是这个就已经够令人头疼的了,他实在没心情去做除了学习以外的其他事情。
唯一能让他的心平静下来的就是做题。
当他拿起笔,看着试卷上密密麻麻的字,沉浸其中便能忘掉很多现实中的烦心事。
沈伶尧的脑子很聪明,学习能力又强,能获得如今的成绩,何尝不是一半浑然天成,一半努力的呢。
放假的第一天,他整个人都泡在书里,养父一大早天还没亮就出了门,这么一去大概几个月都见不到一面,他养母在家,却是一整天都打开过房门,更别说做饭了。
沈伶尧都已经习惯了,去厨房里简单煮了两碗面,自己吃了一碗,留了一碗放在桌上。
说到底他还是不够狠心,无法做到无视朱潇潇,吃不吃是她的事儿,而做不做是自己的选择。
等他出来倒水的时候,发现摆在桌子上的碗干干净净,面条早就不见了踪影。
沈伶尧没说什么,端着碗进厨房里洗干净。
晚上,床头灯洒在他身上,晕染出昏黄的光晕。
沈伶尧半坐着,靠着床头看完了一本书,抬手捏了捏鼻梁,合上书的时候还在想今天方唯苦难得没有打电话来烦他。
然后说曹操曹操到,第二天早上他就收到了方唯苦的夺命连环call。
方唯苦在那头大声喊:“阿尧,出来玩!”
有点吵,沈伶尧稍稍将电话拿远了一点,另一只手折了折页脚,做了个标记,嘴上却说:“我能拒绝吗?”
“拒绝无效,驳回。”方唯苦撒娇道,“走嘛,阿尧,好久没见你了,我都有点想你了。”
“好久?”如果没记错的话,离他们上次见面才过去两天。
“哎呀,我不管,就是很久,没听说过一句话吗,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
沈伶尧:“……”
“好了,不说了,你快点出门啊,我在老地方等你。”
不等沈伶尧回答,方唯苦就挂了电话。
沈伶尧其实不想出门,但挡不住方唯苦撒泼打闹,最后还是同意了。
他合上书放回原位,将书桌稍微整理了一下,才起身换衣服出门。
可等他的身影出现在方唯苦口中说的“老地方”的时候,已经迟到半小时了。
方唯苦等得无聊到踢路边的石子玩,踢过来踢过去,自娱自乐,这次正好踢到沈伶尧的脚边。
方唯苦倏忽抬起头,扬起一抹笑容,却忍不住抱怨道:“阿尧,你终于来了,我……”
他的话还没说完,像是突然按下停止键愣在原地。
见他半天不说话,沈伶尧问:“怎么了?”
方唯苦看着他脸上血迹尚未干涸的伤口,仍在不断涌出血珠,沿着脸颊缓缓滑落,像一道血色的泪痕。
“你的脸……”方唯苦想到他那神一般的倒霉体质,不由担忧道,“难道又出车祸了?”
沈伶尧抬手摸了摸脸,不出意料摸到一手的血,这是之前不小心被刀划破的。
幸好只是一道小口子,没有大到要缝针的地步,他赶着赴约就没注意,没想到这个伤口到现在都还没结痂。
“不是,这次是见义勇为。”
“……啊?”
听到这话,方唯苦差点惊掉下巴,他做梦也没想到沈伶尧这样的人竟然会见义勇为。
可能是见惯了对方遇到什么事情都毫无情绪起伏的样子,这会儿乍一听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同桌身上发生的事情堪称离奇。
应该是倒霉得出奇,夸张点说就好像世界上所有人的霉运都集中到他一个人身上,才会让他只要出门不是遇见车祸,就是遇见刺杀,出意外的方式千奇百怪的。
不过他同桌也是个神人。
被车撞进医院躺了几个月,出院后又跟个没事人一样上下学,杵着根拐杖到学校来,看得方唯苦于心不忍,忍不住伸手扶他,虽然每次都被拒绝。
这段时间方唯苦还特意认真上课抄了笔记,为的是等沈伶尧回来给他看,生怕耽误他的学习。
沈伶尧总算是没拒绝,接受了他的好意,终于答应数学小考的时候不再挡着卷子,不过能不能抄到就全凭方唯苦的本事了。
方唯苦印象最深的就是那次他们一起出去玩,却如此巧合地遇到从精神病院逃跑的病人发疯,拿刀随机刺人,又刚好刺到沈伶尧身上,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把方唯苦吓懵了。
腹部中了一刀的沈伶尧丝毫不慌,迅速将人反制压在地上,方唯苦反应过来赶紧掏出电话报警,看了一眼他的伤势,赶忙又去打了120。
沈伶尧弓起背,死死捂住腹部的伤口,不让血液流失过快,方唯苦见状赶紧扶住他,见他脸上全是冷汗,脸色苍白的可怕,心里急得要命。
后来方唯苦陪着沈伶尧去了医院。
这一刀没有收力,所以刺的有点深,缝了好几针,沈伶尧没有喊疼,倒是一旁的方唯苦大抵是感同身受,盯着医生缝针的手,眼睛发直,手指微微颤抖。
沈伶尧瞥了他一眼,清楚自己这位同桌迷恋痛苦,这副样子绝对是兴奋起来了,怕他钻进去,便以支付医药费为借口支开了方唯苦。
经过这件事情,方唯苦已经有点摸明白沈伶尧的性子。
有时候冷淡得就像一块坚冰,无法融化,轻易触碰只有被冻死的命运,但有时候又柔和得像一汪幽深的潭水,波澜不惊,给人充足的安全感。
会有这样两极反转的感触,可能是因为沈伶尧的外表太具有迷惑性,生的一副冷淡样,心地却是善良温和的。
用他的话来说,沈伶尧的外表看着就是那种哪怕有人此刻死在他边上,也能毫无心理波动地踏过尚且温热的尸体的人,指不定心里还在想,死在哪里不好,为什么要死在这里挡他的路。
方唯苦当然清楚,沈伶尧不是那种会多管闲事的人,不会强出头,也不会不出头,要是真有什么事情找上他,能帮还是会帮。
听到他这样说,方唯苦倒是有点好奇,忍不住问道:“你怎么救人的,该不会是跟之前那样替人挡刀吧?”
“没有。”
沈伶尧浅浅回忆了一下。
两个小时前,他提前出门,以防途中再出现什么意外,还特意预留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他在路上走的好好的,忽然撞见两个人在大街上打架。
人群围着他们,却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止。
沈伶尧不想去凑热闹,也不想多管闲事,本意想绕路。
谁曾想那个被打的女人突然冲出人群,朝他奔跑过来,接着死死抓住他的胳膊,不让他走。
女人颤抖着声音说:“求求你,救救我……”
那是一个留着长发的女人,因为打架头发散乱不堪,脸上赫然印着一个鲜红的巴掌印,星星耳坠还掉了一只,耳洞里流着鲜血。
她似是怕极了,身体止不住颤抖,连带着沈伶尧跟着一起颤抖起来。
沈伶尧停下脚步。
他确实不喜欢多管闲事,但事情自己找上门来,他还是做不到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