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森特地给阿尔弗先生打了电话告诉管家这个好消息,他已经很久没回哥谭了,自从杰森死后,可能有个两三年了吧,格雷森记不清了。他只记得自己已经很久没和养父说上过一句话了,在他知道蝙蝠侠某天多了个罗宾后,格雷森承认他存在部分迁怒的情绪,可他同样为此感到高兴,因为他曾见过那个男孩,那是一个记得杰森的好孩子。
当然格雷森更高兴一件事,他要回哥谭了。他要回到哥谭,成为一名警察。这是多美妙的事情,回到故乡与达成理想重叠在一起,这是双倍的喜悦。
格雷森微笑着,拖着行李箱回到哥谭,那个令人恐惧的罪恶之都。
格雷森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好人,但认识格雷森的绝大多数人都觉得他是个好脾气还讲义气的好哥们。但格雷森有点傻是真的,在他的朋友眼中格雷森就是一个直白好骗的笨蛋。是的,温柔直脑筋的笨蛋,警校和格雷森相处过的绝大多数同学都会下意识给格雷森贴上这样的表情,只有极少数家伙会说,格雷森是个狡诈的坏家伙。
格雷森在哥谭警局待了大半年都只是个被前辈指挥得团团转的新人,难得几次出任务都是因为阿卡姆的疯子闹得警局没有人手把扫地大叔都临时拉去干活了。哥谭警察就是一个高危还吃力不讨好的职业,但还是有人会前赴后继来到这个鬼地方,他们心存正义最后在这个鬼地方被拉入深渊。可谁都没想到——
格雷森警官出名了,因为他在一起紧急行动中枪走火杀死的小丑,谁都不敢相信小丑就这么死了。可是事实就是,小丑只是一个普通人,他被走火的枪稳稳穿过心脏,他死了。法医把尸体解剖,警察局一部分人还在外面搜索可能没死的小丑的踪迹,记者们堵在警局门口翘首盼望着消息。
最后年长的法医脱下手套洗干净手,他走出停尸间,满脸疲惫地靠着窗口抽了口烟,一双双眼睛看着他等待最终结果。
“小丑死了。”法医如此宣布道。
哥谭热闹起来了,比当年杰森死亡时更热闹,哥谭所有报纸都被这位新人警官占据,记者如同训练有素的猎犬,他们轻而易举扒出格雷森警官隐藏的资料,他作为花花公子布鲁斯养子的身份,他在演出中死亡的父母。在记者即将触及某些东西时,突如其来的官司打断了他们对格雷森警官平生的探索,暗中准备出手的蝙蝠侠仍在盯着他们,可他们已经将目光放在一场会轰动整个哥谭的官司上……
格雷森警官被告上法庭,涉嫌故意杀人,而受害者自然是那位罪该万死的倒霉蛋,小丑。
人权与平等是美国永恒不变的主题,当然对于哥谭来讲个人利益才是更重要的。
格雷森警官安然站在被告席上,他心情很平静,甚至可以说是轻松。他知晓,法律总是有用的,特权也是有用的。他曾在黑暗的世界寻求正义的光芒,现在他站在法庭上,作为杀人犯,听着对方律师义正言辞地指责他预谋杀人,并且列举出一系列的证据。他面色平静,因为他知道自己必然会被无罪释放,这就是特权。
有人在为小丑的死亡鸣不平,但更多人在赞扬杀死小丑的格雷森警官是个英雄。
此刻格雷森觉得自己身体异常轻松,他回忆刚才走到被告席上那短暂的距离,他在旁听席上看到了布鲁斯的身影,布鲁斯正注视着他。自从他知道杰森出事那天离开韦恩庄园,到现在他已经在哥谭做警察的大半年,他们都没有正式地再见过面。谁都不会想到他们久别重逢的见面会是这样的场景。
真是遗憾,格雷森如此想到。他从容地回答来自法官的提问,在他面前那位自愿免费替他辩护的律师正和对方律师唇枪舌剑的交锋着。有人因小丑的死失去利益而恼怒,更多人因小丑的死而喜悦,很遗憾,格雷森也是一名特权阶级,这注定了那些上层贵族不可能一手扭曲事实把这个幸运的小警官捏死。
最终,理所当然的,格雷森警官被无罪释放。
格雷森被释放那天是难得的好天气,雨后的晴天遮蔽着哥谭灰雾变薄了。阿尔弗先生挺直腰板打开车门,布鲁斯就坐在后排等着他,格雷森弯腰坐进车里。他们沉默了一路,格雷森不出声,布鲁斯也选择沉默。这对父子互相憋着劲,直到熟悉的韦恩庄园近在眼前,格雷森才收回看向窗外的目光,他注视着车内某种印着英雄警察字样的报纸缓缓开口:
“杀人犯不是英雄,我只是一名罪犯。”
“我很抱歉,迪克。”
“这句话应该由我来讲,布鲁斯,我选择了作为一名普通人,我就该用一名普通人的手段来为这件事画下句号。”
“你还想做一名警察吗?”
“是的,只可惜我没法继续做哥谭的警察了。”
“我相信你会成为一个好警察。”
“……本应如此。”
一个月后,布鲁海文警局,一名才来不久的新人警官正在给报案者做笔录:“您好,我叫理查德·格雷森,是新来的警察,请问您有什么地方需要帮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