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处理的七七八八了,为了配合同学们的考研时间。慷歌打算去旅游一圈。这几年的假期她要么在实验室,要么在写文章,要么在备考语言,都没正经的出过门。看了下卡里的余额,国内走一走还是问题不大。
她买了张特价机票,准备去北方一路南下玩一圈就回家。
跟馨馨说完,馨馨问她要不要来广州聚聚。
慷歌犹豫了一下
广州,算起来也算她心心念念的地方。无论是从小身边人蹩脚地哼唱粤语歌,还是从小看到大的《外来媳妇本地郎》,都让她对这个地方既陌生又熟悉。
“他们家都是在广州发了财,原来还不是穷的叮当响。”从小到大,每到年节,街头巷尾的阿姨总是在某个穿金带银大腹便便的叔叔路过后,在背后一边摇头一边点头的分享情报。
广州,对于这样偏远山区的小镇人来说,就意味着发财。只要能在广州呆下去,总是比家里一年一年干农活强得多。
慷歌的爸爸当年就是这样,办了停薪留职,去广州投靠大伯。一个暑假带着八千块钱和晒伤的皮肤回了家,从此再也没提过去广州。
铺张草席,睡在工地,半夜打蚊子,怕人偷东西,动不动要打架,没人瞧得起。
鱼便宜,一下雨涨水,下水道里都是鱼。不爱面子,就剩两片菜叶也得打包带走。
那是小慷歌最初的广州印象。
去广州看看货吧,慷歌心想。
妈妈的小店生意实在是差,几乎难以为继。没几天妈妈就得在电话里抱怨十来分钟,钱难挣,要想维护这段婚姻又不能去外地发展。
她也去打过工,十几天就回来了。吃不了苦,跟不上趟。挣了三千块,路费是家里出的。
听着她的埋怨,慷歌常常一句话也不想说。
“妈妈,这个世界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容易,时代抛弃人的时候,是悄无声息。”想了想,慷歌还是把这些话都咽了下去。
对于一个无力改变自己处境的人,说出真相也没有意义,人总是得活下去,骗自己也得活。
她从前爱做服装生意,去广州看看说不定有什么新门路。
想到这儿,慷歌回馨馨“好,我到时候到了提前给你发消息,咱们见面吃吃饭。”
慷歌放下手机,心里却平静不了。
她突然想起来,有一天她看着校门外车水马龙。豪车自然是有的,三轮,摩托,小面包车也不断地靠近又远离。
“那我呢?在这个校门里,我还能背着个小书包装模做样地逃避现实,可是一旦跨出了这个校门,我要怎么活下去?我能怎么活下去?我听话,我服从安排,就能安安稳稳地过吗?”这种担忧一直在慷歌心里挥散不去。
被人挑来拣去,像垃圾一样丢在一边,不就是我们这种普通学校的命运吗?人人都劝你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紧,但是劝你的那些人的处境让你无法听从他们的劝告。
慷歌想起之前听过的一个垃圾狗的比喻“尽管我拥有的都是垃圾,但是别人来抢的话我会拼命守着”,笑自己也不过如此。
慷歌好不容易上了远方的大学,离开了家。其实也就差最后一口气,要是再不离开家,恐怕她也跟行尸走肉没什么区别了。
大学没什么好,没什么不好。可是离家远,不用回家这一点,就能给这个小垃圾狗一点喘息的空间。一点做梦的空间。她不用面对那个生意不好就只会甩脸子的妈妈,也不用面对本质上只爱面子的爸爸,也不用听这家亲戚又被家暴,那家亲戚又出轨,不用看到流浪吃百家饭的表弟,也不用面对唉声叹气的爷爷,久病缠身的奶奶,不用跟东家比钱,跟西家比排场,虽然输的总是自家,甚至自己都不用跟别人比成绩,因为学医专业性太强,甚至都没有人能够挑三拣四地自以为是给出一些评价。
一年回家呆一个月,已经是慷歌的忍耐值上限。回家一个月,慷歌常常复胖。
外人也许永远不能理解,那种贫瘠的生活方式。
直到22年她才花钱买了新电视,换掉了那个97年的老古董。而这个老古董,是她童年唯一的娱乐,她守着看动画片,看综艺节目,一看就是一天。
整个小镇就只有三条街道,走路的话每走几步就得跟人打招呼。她不喜欢,因为她长得丑又穿的穷酸。后来用压岁钱买了自行车,她就老爱出门骑车,小胖妞成了小瘦子。骑车真好,能一直往前,不用跟人打招呼,说走就走了。真好
可能慷歌现在才明白,其实她不是因为懒才那么胖,反而是她一直都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逃避别人的眼光,避免被人伤害。所以她才会一整天都呆在家里看电视,靠一些吃的来麻痹自己。
人不能选择他们出生在什么地方,出生了就得爱这个地方吗?慷歌觉得自己好像是没有根的浮萍,在一个地方停留不过是为了前往另一个地方,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依然没有一个家。她想要好多好多钱,够买一个她自己的房子,够她大大方方地给完父母的赡养费,够她可以踏踏实实地睡一觉,那是多少钱呢?什么时候可以赚到那么多钱就好了。
在外边五年,慷歌回家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每条街道都熟悉,有时也会遇见老熟人,但是一抽离出去,就会惊讶于自己居然出生在这样贫穷的小镇,甚至在初中前一直都生活在这个地方。破烂的招牌,街上寥寥的行人,挑着扁担买菜的老人,街上跑着衣服永远有一块污渍,鼻子也老吊着小水晶的小孩。没有工厂,没有商场,超市里面卖的货是她没听说过的品牌。闭着眼睛也能找到回家的路,张口就能说家乡话,但是那种陌生的感觉却越来越重。
家乡是烙印,血肉却在不断生长。
她坐上了,去广州的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