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宾生在槐县,长在槐县,从小到大,他眼里的人都是模糊的,明明看得清眉眼,却觉得他们脸上蒙着一层灰,距离远了,便全部成了差不多的模样。
可季厌不一样。
季厌身上没有那层灰,在杜宾眼里无比清晰。
他忽然就联想到县城西边那块地。
那是一片冻土,常年硬邦邦的,只在盛夏几个月化开一些,种不了庄稼,也不能被外力改变属性,就那么一直荒着。
冻土和这座小城一样,今天和明天没有区别,今年和明年也没有区别,只有无尽的沉寂和荒芜。
季厌闯进这里,这片土地就硬生生开出了花。人类本能趋近美好的事物,或许每个见到季厌的人,都会发自内心地想呵护这朵花。
花却想碾作尘,随风消散。
“狗哥——”
杜宾被这道声音拉回现实。
“帮我拿一下烟。”季厌侧身往床边挪,抬起一边屁股说,“在裤兜里。”
杜宾站着没动:“医院不能抽烟。”
季厌不为所动:“又没人管,你给我拿一下。”
运动裤口袋很大,里面装得鼓鼓囊囊,杜宾伸手进去,掏出一把零钱,里面混着着一张身份证。季厌愣了一下,杜宾说:“医院得登记。”
没等季厌再开口,杜宾转身出了病房,走到门口,听见季厌呆呆地“哦”了一声。
身份证是新办的,杜宾没想到季厌才十八岁。
比起用“厌”字做名字,右侧的照片更抓人眼球。照片应该也是近期拍的,端端正正,甚至露出一个怯生生的微笑,任谁见了,都得夸一句“好孩子”。
仔细看,眼神却很不屑。
对视久了,杜宾觉得这人在挑衅他。
登记缴费,医生给开了氯雷他定和奥美拉唑备用,还有一管外用去红疹的药膏。
杜宾提着一兜子药回病房,把身份证放在季厌枕边:“医药费三百五。”
“我没带那么多钱。”季厌狎昵一笑,“你下次去二零八找我拿。”
杜宾简直要被气死,他耽误时间救人不说,还搭上三百多块钱。不过季厌能活过来,他就问心无愧了,权当破财消灾。
“算了。”杜宾在药盒上写好医嘱,“我走了,你好好养着,别作。”
右手的橡胶带已经被解开了,季厌抬起来靠近左手,又悬在半空。
靠近针头的橡胶管里有个小气泡,不等处理,便被后面的药液冲破了,季厌看了一会儿,躺回床上,安安生生地把这袋药输完了。
*
八月底下了一场暴雨,气温骤降。
季厌大部分时间都窝在招待所里,但他每天要出门吃饭,那件薄薄的短袖终于穿不住了。
这天晚上吃完盖浇饭,回去是顶风,吹得他头疼,回招待所躺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盘算着找个暖和的天气,去买几件衣服。
屋漏偏逢连夜雨,热水器不出热水了。
按理说得找人来修,但季厌懒得动,洗完冷水澡,当天半夜就烧起来了。
他裹在棉被里都觉得冷,随手摁开空调,一股带着灰尘味的冷风直接给他吹懵了。他开灯坐起来研究好半天,这空调居然没有暖风。
季厌有些烦了,把脑袋一蒙,塞上耳机听歌。能睡着就睡,睡不着就捱,明天退烧了皆大欢喜,退不下去最好烧死他。
不知道爱睡觉随了谁,再睁眼已经是转天晚上了,不仅没退烧,反而更严重。脑袋里像装了个水球,沉,而且转不动。
他数了数书包里的钱。小县城没什么可消费的地方,真要花完这几万块得是明年的事了。
他等不及了。
“——杜老板!我要的进口大米到货没!”
楼下人的大嗓门传进屋里,季厌扒开窗帘往楼下看。
杜宾穿一件纯白短袖,正往大爷的三轮车上搬米,弯腰时棉料被腰背撑起,蝴蝶骨一开一合,背部线条紧实利落。
短袖下摆扎进了裤腰,牛仔裤并不过分宽松,衬得一双腿修长饱满,蕴藏着难以估量的爆发力。
季厌看得入神。
杜宾比他那个初中老师帅多了,他无论如何也想把人弄上床。
于是季厌打算再多活一阵。
他首先得搞到退烧药。
季厌烧得眼冒金星,走一步晃两下,在楼梯口摔了个屁股墩,下楼梯用的不是腿,是屁股。
前台不在岗,所以即便是他把棉被当拖尾礼服一样披在身上,也没人拦他。出了招待所,棉被在水泥路上拖行,灰了一片。
但是季厌忘了,县城晚上八点万籁俱寂。风声利刃一样经过他,整条东二街黑压压一片,拖鞋不规律的“啪嗒”声传进耳朵里,他怎么也找不到药店。
灰尘落在棉被上是一座山,他扛不动了,原地坐下来,慢慢躺了进去。
要不还是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