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你把心给了一个男孩。
当头棒喝,我感觉自己被这句话枪击了,从来没有人把这件事这么直白地点出来。我一直以为这本书是写给我自己的,是用来确认我没疯的证据。格洛莉亚却让我思考,想让这本书被谁看见。
我明白,我都明白。如果我无法面对这个问题,这本书就不会有核心,而没有核心的作品是无法存活的。她用最委婉的方式提醒我考虑,我有没有勇气让世界看见我。我不知道我有没有,我想试试看。
在这之前,我需要喝杯冷饮缓一缓。
我打开冰箱,保鲜层里的香蕉已经开始发黑,斑点爬满了它的外皮,我看着它,有种说不出的讽刺感。它还在这,就像我,我的咳嗽时好时坏,头疼也是。
我拿出一盒苹果汁,重重关上门。
改稿令人痛苦,一遍遍看自己写的东西只会让我想要呕吐。格洛莉亚的批注一针见血,那些小标签帮我节省不少思考的时间。
早上醒来用过早餐,我会泡一壶茶,然后坐到窗边开始工作。
太阳还不大,外面的小公园里有人架起画板写生,我将头埋进稿纸;再抬起头时,太阳也不大,却已经是傍晚了。
我不觉得饿,只是头开始钝钝地疼起来,可能是用脑过度。我走到厨房给自己做了一个果酱三明治,叼着它又坐了回去。那个写生的人居然还站在原地挥笔。公园的另一边,一对恋人坐在长椅上接吻,姿势有些生疏。
我咬下一口,感受咀嚼时脑子里的空白。
头疼时好时坏,吃掉在阿西卡买的最后一包药粉,我决定出去透个气。这里地段很好,走几分钟就能到商店。我买了些日用品,打算再去买些打发时间的读物,比如地方杂志或者诗刊之类的。
于是,我来到报刊亭前,目光扫过一排排封面,最后定在了其中一本上。
《鼻毛真拳》第五卷。它正斜斜地夹在两本政论杂志之间,封面人物骑着摩托冲刺,神色凝重。
新都人当真是雅俗共赏。
眼角像被什么扎了一下,我站在原地,周围的声音一下子消失了,风也不吹了,整条街只剩下那一块紫色的封面在我视野中慢慢放大。在“明日号”上的某个日子,我偷偷望着某人看这本书,然后也买了一本一样的。还有落籽节那天早上,我猜到他要走,悄悄把那本书塞进他的包里。
“是要这个么?”报刊亭老板探出头。
“不了。”
已经没有谁能让我再买这本书了。
我提着袋子回到公寓,天黑了,楼道的灯在打瞌睡,一闪一闪的。我只开了台灯,底稿上贴着的那些黄色标签,像一颗颗等待发芽的种子。我深吸一口气,把那一整章我迟迟没敢改的地方重写了一遍。
窗外,人工湖偶尔泛起一点银光。我埋头写,直到肩膀发酸,眼皮开始往下沉。
黎明,带给我悲哀希望的幸福,它总是带来希望和幸福。
带着一种蜕皮似的困倦,我终于完成修改。我清理掉了冰箱里那滩黑色香蕉泥,它开始有点味道了。格洛莉亚依旧忙得连轴转,我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似乎正赶着去开会。
“亲爱的,辛苦你了!可以把稿子放我桌上吗?晚点联系。”
我还没来得及说上话,就听见挂断后的忙音。我照做了,我拿着文件袋去了她的办公室,桌上摊着几本样书和没来得及洗的咖啡杯,以及折了好几个角的时尚月刊。我把稿子放到最上面的位置,又顺手把桌面上快滑落的文件摞了一下。
我恢复了刚到新都时的生活。看不感兴趣的展览,去书店里淘二手书,然后在外面逛到天黑才回。之前我从来不会有这么多时间可以让我停下来到处看看,我总是在不停地写。最近我发掘了新爱好,看音乐剧。
我坐在乐池旁的座位,靠近舞台,左手边是一对牵手的观众,右边是空位。
剧场熄灯了。
音乐响起,旋律与表演交织,我沉浸其中。于连的嗓音带着少年特有的崇高,他的命运早已写好,结局无从更改。唱到那句Je veux la gloire à mes genoux(我要荣耀向我俯首)时,低沉的鼓点一下一下推着声音攀高,将他托举到光下,推向那无法回头的高度。
这出剧我早已烂熟于心。
他把荣耀、爱情连同自己都计算在内,一起推上悬崖。我坐在台下,目光追逐着他,心中回荡的却是另一句:
Je veux le monde ou rien du tout
征服世界,或一无所有。
你知道吗?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他好像你。我曾亲眼看见过你也是这样。当活着的全部都围绕一种信念时,极端其实是清醒的执拗,于连如此,你亦如此。
去剧院成了我每日的例行公事。我总是早早坐在第一排等着帷幕拉开,几场演出下来,演员们已经记住了我。谢幕时会朝我点头致意,女主演偶尔还会悄悄对我眨眼。
一次谢幕后,我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独自在剧场里待了很久。出剧院时,我碰巧遇见了扮演于连的演员。他刚卸完妆,背着双肩包,神采奕奕,与台上的角色判若两人。看到我,他立即笑着打招呼:“谢谢支持,看得出来你真的很喜欢这部戏。”
我笑着附和,夸赞他唱功了得。
格洛莉亚终于联系了我。我们约在了之前那家餐厅,一样的座位,没有太多寒暄。
“清晰多了。”她喝了一口茶,我告诉她谈正事不应该小酌。
“我很意外,有一章你居然全部改掉了。”她看向我,“不过还是得提醒你,我们可能需要调整一下措辞,为了顺利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