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胤父作南平郡功曹,太守王胡之避司馬無忌之難,置郡於酆陰。是時胤十余歲,胡之每出,嘗於籬中見而異焉。謂胤父曰:“此兒當致高名。”後遊集,恒命之。胤長,又為桓宣武所知。清通於多士之世,官至選曹尚書。
孫子荊以有才,少所推服,唯雅敬王武子。武子喪時,名士無不至者。子荊後來,臨屍慟哭,賓客莫不垂涕。哭畢,向靈床曰:“卿常好我作驢鳴,今我為卿作。”體似真聲,賓客皆笑。孫舉頭曰:“使君輩存,令此人死!”
王右軍語劉尹:“故當共推安石。”劉尹曰:“若安石東山誌立,當與天下共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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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皇子生,普賜群臣。殷洪喬謝曰:“皇子誕育,普天同慶。臣無勛焉,而猥頒厚賚。”中宗笑曰:“此事豈可使卿有勛邪?”
潘安仁、夏侯湛並,有美容,喜同行,時人謂之“連璧”。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众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祥而食肉。食粥于盛不盥,食于篹者盥。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始饮酒者先饮醴酒。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饮酒。期终丧,不食肉,不饮酒,父在为母,为妻。九月之丧,食饮犹期之丧也,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五月三月之丧,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饮酒,不与人乐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饮酒。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七十唯衰麻在身。既葬,若君食之则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不辟粱肉,若有酒醴则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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