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心走了之后,槿兰才对从洗手间走出来,满脸洗面奶泡泡的李格说:一心真的是病了。
李格脸上涂着洗面奶,看不出表情,语气却是不以为然的:病了又怎么啦,乡下人,那有那么金贵。
“你过分了啊”
李格横了一眼多管闲事的槿兰:我过分,难道说你平时就少使唤她?
槿兰呢,一直对喜欢在宿舍里姬指气使的李格非常的不满,正好以此事想借题发挥,亦是有一点点替一心打抱不平的想法。此时,却被李格噎到说不出话来,确实,得益于李格的宣染及强势,大家好像都养成了习惯,什么事都打发一心去做。于是,一心就成了李格御用专使及整个宿舍的兼职新智能(不管是收快递、拿外卖还是搞卫生),都是非欧阳一心莫属。也是,自己平时确实也没少使唤一心,此时想充当正义使者,更不要说是借题发挥,实在有点心虚,槿兰即时明智的闭上了嘴。
对于李格的强势,还有过分的张扬与在宿舍里的嚣张,在众多男生堆里做娇女生姿态的左右逢源,除了一心外,班里的女生尤其是她们同一个宿舍的女生,都特别的看不习惯。只是看不习惯又能怎么样,持靓行凶,可以说李格是发挥到了极致。女生都能看明白的肤浅的道理,偏偏一众男生对于美丽、活泼、聪明的李格就是趁之若鹜。只要稍稍给一点甜头,一众男生即是甘之如饴。而李格,她深知自己的价值,天生丽质 、古灵精怪,更是能在一众追求者之间做到八面玲珑,却又不会轻易地对谁做出承诺。在众多的追求者中待价而沽,李格对自己的容貌与才华一向都是深信不疑的,所以她一直在等,等那个真正值得她付出的异性出现。
班级开舞会、有什么集体活动,一众男生总是排着队等着李格的临幸,他们都把能与李格跳一曲或者说是说上几句话,当成了荣幸。当然,她在和张三说话的同时,也不会冷落旁边眼巴巴看着她的李四。
每一次班级甚至于是年级的集体活动,李格必定如一只活泼美丽的蝴蝶,穿行在大家的视线里,她那咯咯的欢快笑声,甜美的嗓音,美丽又灵动的倩影,必定会出现在这个集体的每一个角落。她的眼睛里似乎总是噙着看似天真又甜美的笑意,很多容易让人错以为她很天真、单纯又活泼。男生们爱慕的目光都忍不住追着她转,女生们对于她的美丽与张扬,却是既恨又妒忌。恨与妒忌又有什么用,她拥有别人所没有的美貌,更是拥有美貌之外的聪慧,还有活泼、落落大方与开朗的性格,这些优点都集在了她一个人的身上,她能成为全场的焦点亦是无可厚非。不要看她在宿舍里、在女生堆里习惯姬指气使,嚣张又爆裂脾性。在公共场合,在班级里、在老师的眼里,她却会表现得特别的乖巧、懂事又温柔、娴良。
在省城的大都市,更何况是大学的校园里,年轻美丽的女孩有许多,聪明的女孩也有不少,活泼、大方的女孩也不在少数,但是既美丽、聪明又活泼可爱更是八面玲珑的女孩却并不多见。于是在大学整整五年,她都是男生们梦中最理想的情人。每一个男生都在李格不明确又暧昧的目光里,自以为看到属于自己的希望。
一心好不容易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宿舍,李格已经坐在桌边画眉。一心有气无力的说:早餐。
同时把早餐递过去,李格并没腾出手过来接,只是用眼角瞟了眼一心,无所谓的说:有没有那么夸张。
一心没有说话,把早餐放在桌面上,强忍着难受躺回了床上。
此时谭钰已经在门口叫:好了没有,走啦。
李格一边应,一边即时以最快的速度做脸上最后的涂抹,然后手一扫就把一心放桌面的早餐全部带走,连包子也没有剩下一个。
走到门口对着谭钰举了举早点。
谭钰称赞:不错嘛,动作够麻利的,把早餐也买好了。
李格完全不提一心,一脸傲娇的样子: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
谭钰:今天的节目是什么。
李格:凌晨说一起爬山呢。
谭钰即时不干了,扭头就往回走:我去,还让我去给你俩当灯泡呢。
李格笑嘻嘻的拉着谭钰:又不是只有我们仨,还有其他朋友一起的,一大帮。然后不忘记神神秘秘的一脸揶揄的笑看着谭钰:没准还能遇到你的菜呢。
凌晨来自另一个城市,是他们班长,人长得帅气,成绩好、性格温和,就是人太过于白皙了一些。凌晨,人如其名,如同晨曦的第一绺阳光,温和、明媚却又不耀眼,给人一种温和又和煦的舒服感。自从上大学第一个学期第一次遇见,凌晨亦倾心于李格的美貌还有活泼。而李格对于凌晨,和对别的男生还是稍稍有不一样的,不过也仅仅限于稍稍的不一样。她既不承认凌晨是自己的男朋友,但是每每面对凌晨的时候,却又会装出一幅深情的模样。对于别的男生,李格喜欢玩若即若离的把戏,唯有对凌晨的时候,李格会稍稍表现出一点真心,只是这一点真心,也是少得可怜。毕竟凌晨的优秀是有目共睹的,帅气、成绩也好,这样的好学生,毕业后基本上都是留校附院或者是省城大医院。并且凌晨来自城市,真正的城市,家庭条件还可以,而不是李格那样的小城镇。就目前的追求者来看,凌晨算得特别优秀的其中之一。
象凌晨那样聪明的人,怎么会看不懂李格的心思呢。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从来对异性不上心的他,却是对这个喜欢与所有围在她身边转的异性玩暧昧的女生着迷。她那明眸晧齿的笑,那灵动又狡诈的双目,还有聪明又活泼的性格,都对他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从小因患地中海贫血(重型),他既不可以象同龄孩子那样闹腾、蹦跳,更不能象普通男孩子那样,淘气、任性的上山爬树、掏鸟窝,下河摸鱼捉鱼虾。更小的时候,因不懂事,他也是与大多数男孩子一样,淘气、爱闹腾,因此不断的生病。但自从他懂事之后,他再也不会了,因为每一次的淘气、闹腾,轻则是一场感冒,重则是一场住院、然后是无休止的输血与治疗。他既心疼父母亲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更是心疼父母亲看着他心疼的目光。
是的,因他的病他把家原来不算富裕的家彻底的掏空。父母亲都有不错的工作,父亲在城里中学做老师,母亲是城里医院妇产科医生,真正的知识分子之家。如果说没有他,没有他的病,象他们这样的家庭应该算是中产阶级的。但是因他的病,父母亲一个月辛苦挣来的钱,也会在他一次的住院后花得所剩无几。于是,懂事以后,他几乎不允许自己感冒,因为小感冒对于普通孩子来说,也许只是吃二三天药就可以了事。但是,他却不可以,每一次的感冒不是导致肺炎,就是贫血加重,最后几乎都是以住院告终。
不管心里是多么想要闹腾,他也放弃了,因为他的父母,他的家庭、他的疾病均不允许他闹腾。于是,不闹腾的他就比别的孩子有更多的时间读书,学文化,也就比别人更有本领(这些所谓的更有本领,都是老师口中的称赞,成绩好,人沉稳还能戒骄戒燥)。呵呵,他这个样子,能不沉稳吗?能不戒骄戒燥吗?如果说能选择在阳光下尽情的奔跑,挥洒童年、少年的汗水。正是好动、爱闹腾的年纪,谁又会愿意一个人的躲在角落里,边眼馋健康男孩子满世界的胡天胡地,边无奈何地读书呢。只是没有更好的第二个选择罢了,不过如果说自己的沉静能让老师放心,能让父母省心,他又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当他第一眼,看到在阳光下欢快地、开心的笑着、尽情奔跑着的李格时,就不可抑制的爱上了这个聪明、活泼、美丽又大大方方的女孩。阳光、开朗、活泼、天真烂漫,是这个年龄的男孩子、女孩应该有的特征,她就是他想要活成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