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的痛苦占很多种,我想,看着心爱的人去和别人约会肯定算是一种。
跟踪不是个好主意,但我真的快疯掉了。极端的情绪做了思维的主导者,这样的滋味可并不好受。
忘记了中途超速多少次,等待红灯时又砸向了多少次方向盘。恍惚中,我貌似在一个分岔路口出现了幻觉,幻觉的内容是和关染有关,她一次次以各种各样的死法躺在我眼前。
而凶手便是她身前冷眼旁观的我。
幸亏夜晚的车辆不多,要不然第二天我的名字一定会出现在各大新闻以及各大平台的热搜上。
到了迟暖所在的小区单元楼下,我将车停在一个不大显眼的地方默默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关上车门、上锁、和门口下象棋的老大爷打招呼、消失在转角后进电梯。
我将车窗下摇,仿佛都能闻到空气中独属于迟暖的那一份清爽的柠檬香气。
啊,好想好想埋入她的颈窝深吸一口,再把每一处暴/露出来的位置留下我的印记。
真他妈是疯了!
我一直注视着单元入口,强烈的直觉告诉我她会再次出现。
一秒,两秒......当我数到第725秒迟暖果然来了,不过比她先一步出现的是一只雪白的萨摩耶。
是闪闪。
闪闪被迟暖养得很好,白乎乎的,很壮实。
狗类的洞察力确实比人类好太多。闪闪从下楼开始就一直在叫,以一种警惕的叫法。看来它是误把我当作是了危险份子,直至迟暖出声呵斥它才安静下来。
还好没被发现,我心里庆幸着。
我就这样毫无睡意地待到了第二天,上午十点看见了我一直等待的人。
她穿了一件灰色薄透型针织罩衫站进阳光下,无论是根根发丝亦或是粉白的肌肤都无一例外镀上一层耀眼的金色。
我的太阳她在发光。
眼看迟暖就要离开,我赶忙下车拦住她。她的表情却一点也不欣喜反而有些烦躁,满脸写着“要赶快离开”。
但我偏偏不想轻易如了她的愿。她向左,我便向左,她向右,我便跟着向右。
她应该对我无语透顶了,转身就向着反方向走去。
我受不了,她不准这样!
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力气,直接抓住迟暖的手腕就走。
被我硬生生拖着走的迟暖浑身不情愿,像极了一只没经过驯化的小猫对我又抓又挠的。
手背上火辣辣的我倒是不觉得有什么,毕竟只要是迟暖留下的任何痕迹,都会让我感到无比满足。
我将迟暖拽上车,锁上车门她才稍微显得安分了些。
紧闭狭小的空间里使得我的目光能够完全专注在迟暖身上,特别是那件衣服,内部的线条曲线若隐若现的实在是太勾/引人了。
可是一想到她要这样穿着去见关染,我就嫉妒得眼红!
凭什么!
凭什么!
凭什么!
靠!
我强压住心底那股熊熊烈火好心好意地提出送她去关染家,却被残忍的拒绝了。
我听她咆哮怒吼着:“我是你的谁吗?你又是我的谁?”
这句话字里行间都在点着我,可我居然一时答不上来,从头到尾始终保持着我最引以为傲的沉默。
而沉默是除对不起以外迟暖最忌讳的一点。
她的表情变得狰狞开始逐一控诉我三年的罪状,当她说到“她累了,不想再等我了,要接触新的人开始新生活了......”这些所有的禁忌词语句加起来无疑是对我最大的伤害。我承受着挖心之痛却依旧像个忍者一样选择忍耐,最后我只能依靠嵌入方向盘皮套内的指甲作为疼痛的缓解。
啧!
迟暖怎么能不听话呢?
什么接触新人开始新生活统统不准!
不准不准不准!永远不准离开我!
“不准去!”忍不下去了,我努力维持的笑容终于支离破碎。
我任她后面说什么都没有再作答,我清楚自己的情绪底线立马要被触碰并爆发了,如果再继续同迟暖争执下去我指不定会做出什么伤害她的事情。
带回家,目前来说只有将迟暖带回家才是最好的选项。
在她不断的反抗中,我已经以最快的速度掉头且狠踩下油门。
不好的情绪被过快的行驶速度吹散了大半。我又变回了表面那个稳重温柔的宋时雪,然后我抓住自己难得恢复的柔和问迟暖:“想听歌吗?”
接着,在她说出口的随便里我选了一首没那么随便的歌——这么久没见。
迟暖一定记得第一次和我一起听这首歌的感受,也一定记得我所说的话。
只不过,我也没料到随口一说会成为现实。
这么久没见,并非我本意。